各学院:
一、资助对象:
2015 年7 月1 日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施行国家资助。首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对象有三类:第一类是2015 年8 月1 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第二类是2012 年9 月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2014 年12 月入伍实习、2015 年7 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高校毕业生,第三类是2013 年9 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5 年12 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高校学生。
二、工作程序:
按照《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 号)要求,本次直招士官资助工作程序如下:
1.申请资助的学生在学信网输出申请表,填写、有关部门盖章,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然后提交学校。
2.学校审核,对合格学生予以资助。
3.学校向省学生资助中心上报学生申请材料(阅后退回)、
《直招士官资助申请统计表》(附件3,阅后退回)、省属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情况报表(附件2)。
三、报送材料:
(一)报送内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必须为学信网申请且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确认,否则审核不通过)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二)上报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时间:2016年3月11日前
地点和联系人:南湖校区综合楼 学生工作处4608室,张建国,电话:85717105
长春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30日
关于做好2015年长春工业大学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