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各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机电工程学院各系(中心)、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立项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推动项目承担者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现对2016、2017年及以前逾期未结项和即将到期的科研项目进行结项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6年度的、2017年度的以及2016年以前立项项目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科技厅审批通过的,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积极准备结题材料,务必于2019年4月10日以前办理结题手续,在吉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验收申请。吉林省教育厅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7年度以前的在研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9年6月30日以前提交结题申请表。超期未结项的课题,下一步项目主管部门将按照异常项目处理(终止、撤销)并追缴科研经费。
二、对于即将到期的各级科研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积极准备结项材料,确保按期结题。
科学研究处
机电工程学院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