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研究生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

发布日期:2018-09-26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年分配给我校41个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学校按此名额的100%分配给各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请各学院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上报。

请各学院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版)及附件1《附加说明》的相关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往年评定过程存在的问题修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严格按照《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2)的时间要求公平、公正的组织评审工作,并将拟推荐人员的排序名单及佐证材料于2018年10月10日下班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材料报送地点:林园校区软件楼三楼3320室

联系人:李林琳

联系电话:0431-85118308、1864318812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1日

附件1: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加说明

各学院:

因修订版《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将于下周在校长办公会进行审议,为不影响各学院工作进度,现将拟修订部分进行说明,本次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按拟修订办法执行。

原第二章第八条第3点修改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入学以来无违纪行为”。

原第二章第九条第2点修改为:“参评时无不及格课程”。

原第三章第十九条改为:“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指标100%的比例进行硕士研究生名额再分配”。

原第三章第十九条第1点修改为:“按学院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三年级及两年制毕业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原第四章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学院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需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1日

附件2:

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

序号

学院

分配名额

1

机电工程学院

4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3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4

4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1

5

经济管理学院

0

6

化学工程学院

5

7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3

8

艺术设计学院

3

9

信息传播工程学院

4

10

公共管理学院

13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2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13

外国语学院

1

合计

41

注:分配名额计算方法

分配名额 =

本学院档案在校人数÷有参评资格的总人数(595)×分配总名额(41)

附件3:

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2018.9.21

学校按照各学院档案在校人数比例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2018.9.21―2018.9.27

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修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核及备案。

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审。

2018.9.28―2018.10.9

各学院对拟推荐人选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

2018.10.10

各学院将本学院推荐人选排序名单、佐证材料等报研究生工作部

2018.10.11

研究生工作部整理汇总各学院报送材料,学校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人员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

2018.10.12-2018.10.18

对学校审定的最终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2018.10.19

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及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范本,请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

关于对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初审,对***等**名拟推荐人员的排序名单及佐证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如对公示排序名单或材料存有异议,请本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信箱反映问题,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对反映人予以答复。

******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李林琳,联系电话:85118308,电子信箱:422453185@qq.com

附件1:拟推荐人员的排序名单及加权平均成绩

附件2:公开发表科研成果(用表格形式填写)

  • 公开发表论文情况:论文名称,发表刊物,刊物等级,检索情况,发表时间,署名单位,署名情况(第二作者须在备注栏填写导师姓名);

  • 科研项目、课题情况:项目、课题名称,来源,起讫时间,合同经费,署名单位,署名情况(第二作者须在备注栏填写导师姓名);

    附件3:其它

    ********学院

    **** 年 ** 月 ** 日

    附件5:

    2018年10月10日需报送的材料清单

    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评审办法(需要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拟推荐人员排序名单及佐证材料原件

    3、拟推荐人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

    4、公开发表科研成果统计表及其电子文档

    附件6: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A4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除申请人签名、推荐人签名、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名外,其他均需以仿宋字体小四号字打印,信息应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其中,出生年月、入学时间填写方式为XXXX年X月,学制填写方式为X年。

    3、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4、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理由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推荐人必须是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其他人无权推荐。

    5、表格中“评审情况”栏不得只填写同意推荐,要简明写出院系推荐意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填写。落款时间为评审日期。

    6、表格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必须是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落款时间要与评审情况的时间间隔5个工作日。

    7、表格中“培养单位意见”栏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填写。

    8、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

附件7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8-09-26.docx


上一条:关于提交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和信息表的温馨提醒

下一条: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修定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