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学校组织成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本次评审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两个年度,一次为2016-2017年度,参评的博士研究生为2015级、2016级博士研究生;一次为2017-2018年度,参评的博士研究生为2016级、2017级博士研究生。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于2018年11月2日前上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硕博连读的2018级博士研究生,本次可参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本次参评的科研成果博士阶段不可重复使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1日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