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修订版)》规定,机电工程学院统一组织并成立了奖学金评定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对各年级、各专业的学业奖学金等各项奖学金进行了统一评选和审核,现将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19日,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反映问题,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学院将对反映的情况认真核实,并对反映人给予答复。
公示期间接待部门:
南湖校区教学主楼1460
电话:15567034000
邮箱:834087294@qq.com
机电工程学院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