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强校工程”和“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不断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和支持各教学单位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探索多样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2014年度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遴选和推荐参评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及内容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我校人才培养特色,优化我校已取得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重点支持我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各教学单位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鼓励根据各教学单位实际情况,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管理,探索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课程等自主学习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等向学生开放;支持学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着重遴选人才培养有亮点、符合我校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且已形成独特模式的实验区。
二、遴选及推荐名额
1.2014年度拟遴选出2-5个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推荐3个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参评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审。
三、申报条件
1.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2.培养目标明确,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应用型人才、高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2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4.学院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5.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在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推荐申报与评审推荐工作
1.已是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可以直接填写省级申报书,其余要求同上。
2.原有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与本次评出的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一同评审,综合考虑,择优推荐参评2014年度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五、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各申报项目须填写《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校级申报书与省级相同)(见附件1),同时按申报书内容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胶装成册(见附件2)。
2.学校将组织申报项目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为PPT汇报8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
请申报单位于2014年1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各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学研究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xyjk@mail.cc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培鑫、肖 月
联系电话:85716248
附件: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2. 佐证材料封面及目录格式
(注:附件内容请登录教务在线下载)
长春工业大学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