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部分节假日及寒暑假安排计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12月30日、1月1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二、寒假:学生2018年1月13日至3月4日放假。3月5日上课。教职员工1月14日至3月2日放假。1月13日,3月3日、4日正常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上4月6日(第5周星期五)的课。4月5日、7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上4月30日(第9周星期一)的课。4月28日、5月1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五、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6月16日、18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六、暑假:学生2018年7月14日至9月2日放假,9月3日上课。教职员工7月15日至8月31日放假,7月14日、9月1日、9月2日正常上班。
七、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9月22日、24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八、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分别上10月4日(第5周星期四)、5日(第五周星期五)的课。9月29日、10月1日至3日、6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各部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好相关工作,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值班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以假前通知为准。
学校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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