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巍)为了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长期以来,教育部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成立了学风建设管理机构。为了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和我校《长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我院于2014年11月28日周五13:30在院会议室召开《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通告会。
主管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沙树静院长及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赵巍老师及我院部分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了会议。

会上,沙树静院长强调了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重要性,宣读了(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同时与在座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热烈、深入地探讨了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如何杜绝学术不端现象、提高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从而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会议强化了在座研究生指导教师杜绝学术不端现象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明确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责任感及使命感。
会后,沙树静院长通告了吉林省学位办《关于开展吉林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的通知》,宣读了抽检范围与数量、抽检时间与工作流程及要求。(审核人 沙树静)
附件:
1、
我校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doc
2、长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3、关于开展吉林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的通知
机电工程学院
2014.11.28